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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洛阳市职业病防治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9-09-10    文章来源:    字体大小:【 特大

2019年洛阳职业病防治行动计划

 

2019年,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会精神,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队伍整体能力素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推动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确保职业危害严重行业企业监督检查覆盖率、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接害人员职业健康体检率、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率达到95%以上,有效防范各类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

(一)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体系明晰县乡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属地领导、监督管理、重病监测责任,理顺上下关系,建立日常工作制度,健全完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体系。一是政府属地领导责任。督促县(市、区)、乡(镇、办)政府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民生工程和绩效考核指标,细化明确各级职业病防治属地领导、日常监管和职业病人医疗康复、救助帮扶责任加大职业病专项经费投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二是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协调有关行业部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职业健康、管生产经营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三是企业主体责任。加大职业病防治工作执法监管、督查检查、通报考评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落实预防控制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标准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二)提升职业病防治队伍整体能力素质。重点是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管执法、诊断治疗、技术服务、一线管理“四支队伍”建设,提升胜任本职的能力素质。一是加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健全落实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待县(市、区)机构改革到位后,及时召开全市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市职业健康监管队伍进行培训,提升执法监管能力探索建立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企业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加强基层监管力量和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推动煤矿、非煤矿山、冶金等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取得实效,从源头上遏制粉尘危害。二是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适时召开在我市提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负责人会议,梳理近年来在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督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自觉依法服务,提高服务质量。探索完善加强对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跟踪考评的办法措施,建立惩戒约束机制,倒逼服务质量提升。调整市职业卫生技术专家委员会,召开全市职业卫生技术专家队伍会议,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廉洁、结构合理的职业卫生技术专家队伍。三是加强职业病防治诊断治疗队伍建设。依托市职业病防治所和县(市、区)疾控中心的职业病防治资源,探索建立市防治所、县(市、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和诊治医院(机构)、企业“四级”诊治、监测网格,加强对各级健康检查、诊断治疗、重病监测等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有效提升职业病防治诊治、监测等基本业务能力。强市、县(市、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确保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四是加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队伍建设。督促市属以上企业、县(市、区)所属企业依法落实职业卫生管理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建立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报备制度,市属以上企业、县(市、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调换,确需调整、换岗的必须向直接管理的职业健康管理部门报告,县(市、区)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率必须达到100%。

(三)扎实有效开展“三项活动”。一是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拟制全市尘肺病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部署安排,建立活动进展情况督导、检查、动态通报等制度推动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确保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定期检测率、健康体检率、职业培训率“四个95%”;对临床诊断尘肺病病人救治救助实施率达到100%;用人单位劳动者合同签订率和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重点行业新增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率达到100%,用人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二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425日至51日,是全国第十七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时制定下发全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部署安排。联合洛龙区,在泉舜广场设立主会场,举行“《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动员暨启动仪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各县(市、区)结合实际,在辖区企业集中、人员集中的场所,统一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启动仪式、宣传动员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三是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突出尘毒危害严重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箱包制鞋、皮革加工、纺织、石材加工、电子制造、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金属冶炼、铅蓄电池、汽车制造、木制家具制造、非煤矿山、危化品生产、假发生产等行业领域企业),以是否依法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是否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否为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是否按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个体防护是否到位,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是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及应急救援措施是否到位等为重点,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发生。

(四)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估。下半年,组织县(市、区)职业卫生监管人员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职业健康委员会专家,组成职业病危害评估小组,对40家市属以上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评估;视情对各县(市、区)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情况进行抽查评估,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有效落实。二是持续开展好水泥行业执法、汽车制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水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企业,必须在2019年年底前整改到位。上半年,对已完成整治的12家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验收。下半年,开展汽车制造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集中执法,对治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三是扎实开展矿山、冶金和化工领域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拟制下发全市专项治方案,加强督导检查,严密组织实施,着力提高矿山、冶金和化工领域尘毒危害防控水平,确保3个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9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95%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以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四是持续开展伊滨区钢制家具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加强指导,主动参与,充分依托钢制家具制造企业协会平台,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推动伊滨区钢制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扎实落实。

(五)强化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借助网络、微信等现代媒体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开设职业病防治网站、注册微信公众平台,深入开展职业健康经常性宣传教育,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基本常识、防护措施、典型经验做法,强化企业的法律法规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的防护意识、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重点岗位人员职业病危害防护等教育培训,增强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活动,不断拓宽职业健康的保护范围和覆盖人群,切实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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