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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洛阳市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文章来源:  有效性:有效  字体大小:【 特大

洛卫20238

 

各县区卫健委、伊滨区卫健医保局委属相关单位、城市区二级以上相关医院:

    为了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工作,全面提高洛阳市卫生健康科学技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更好支撑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市卫健委制定《洛阳市卫生健康科教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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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科研引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能力

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洛阳市认真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省、市医学重点学科建设与人才战略,全市卫生健康学科建设与科研能力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科研能力提升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卫生健康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现结合《河南省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洛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制定《洛阳市科研引领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发展能力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升全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与成果转移转化效率为目标,面向国家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省、市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健康洛阳战略为统领,坚持创新驱动,坚持拔高峰、强优势、建机制的原则,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布局,加大投入力度和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学科与技术交叉融合,强化临床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引领未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方向,增强对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形成布局合理、定位准确、管理科学、运行高效、开放共享、协同发展的全市卫生健康创新体系,建设5所左右市级研究型医院,15个左右的临床诊疗研究中心,15个左右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5个左右市级医学重点学科,65个左右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65个左右的市级科研平台(15市级医学重点实验室、50市级医学研究所),取得一批重点领域重大科研标志性成果。通过工程项目实施,实现更多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在洛阳市落地,积聚更多先进的医学科研资源,在部分重大疾病防治研究,新型药物、疫苗和医疗器械卡脖子问题研发等领域产出一批科技成果,使我市疾病防治技术研究、生物医药创新能力有较大提升,争取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一批市级研究型医院

        1. 功能定位。面向卫生健康事业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以新医学知识和新医疗技术的产生与传播为使命,在医药创新能力、医学人才培养、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作为我市临床研究、技术创新的领头雁和重大疑难疾病诊疗中心,引领全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方向的医教研复合型、研究型医院。

        2. 职责任务。以解决人民健康重大需求为导向,坚持临床、教学与科研融合,聚焦重大疾病防治需求,组建临床研究中心,瞄准破解卡脖子难题,组织开展医学科研攻关项目。组建多学科诊疗中心,建立多学科高水平诊疗团队,实现学科和技术等优势资源整合,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系统化、个性化和精准化诊疗服务。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独立的研究型病房、梯队合理的研究队伍、规范化的医学教学体系、标准化的生物样本库,为临床研究和人才培养提供基础支撑。探索优化人才结构、培养创新人才的新举措,实行临床医师和高校教授双聘制度,推进基础和临床的融合创新机制。完善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制度机制,建立产学研医一体化的协同创新平台,搭建成果向临床和产业转化的桥梁。

        3. 建设目标。以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医疗综合实力较强的医院为重点,结合国家、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遴选一批优势学科多、特色技术强和人才集聚度高的医院,通过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医疗机构转变发展理念,到2025年底,建成5所管理制度体系相对完善、临床诊疗技术特色突出、科技创新优势明显、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信息系统支撑有力的市内领先、省内靠前的高水平有特色的市级研究型医院。使医院临床医学、药学、基础医学等各项领域博士数达到500名,培养和引进学术带头人20人,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150人。省科学技术奖有所突破,在医科院科技量值医院排名有上升,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有所突破;进入科技量值学科排名前100的学科数量有增加;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医学前沿技术应用和服务质量达到省内领先水平。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论文(中科院3区以上、中华)发表数量明显增多,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

    (二)建设一批省级、市级医学重点学科

        1. 功能定位。面向医学前沿技术和事业长远发展,在医学前沿技术,以及技术转移转化、解决卫生健康实际问题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作为全市医学科技创新、新技术推广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带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与医药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发挥在全市卫生健康前沿技术研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2. 职责任务。结合自身技术和人才优势,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凝练主攻目标,制订学科发展规划与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改善临床诊疗与传染病防治、教学与科研等硬件条件。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院内学科交叉融合;完善科技创新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围绕严重影响我省居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防治,以及疾病发病机制和药械作用机理等重点,加强卫生健康前沿技术和生物医药创新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与国家医学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的衔接,追踪世界医学前沿技术发展,组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产出更多原创成果。

        3. 建设目标。根据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统筹强优势与补短板,以医疗卫生机构的优势学科/专科为主体,遵循服务需求量大、技术优势较为突出、研究基础较好的遴选原则,适当向短缺技术、薄弱专科与地区倾斜,到2025年底,建设15个左右硬件条件完善、人才队伍结构合理、科技创新能力强和服务水平高的省级医学重点学科,35个左右的市级医学重点学科,65个左右市级医学重点培育学科。每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均须有明确的重点发展或主攻研究方向,疑难危重复杂病例比例(非临床科室的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居市内领先;在市级以上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上有新进步,有牵头开展的市级以上重点研发项目,以第一完成单位获省医学科技奖三等奖以上,学科在医科院科技量值排名有所上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高水平科研论文(中科院3区以上、中华)发表数量增多明显,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

    (三)建设一批市级临床诊疗研究中心

        1. 功能定位。面向我市疾病防治需求,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洛阳市科技创新基地,为提高临床诊疗水平和疾病防控策略提供科技支撑。

        2. 职责任务。以临床应用为导向,聚焦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血液系统疾病、肾脏疾病、肝脏疾病、皮肤病、内分泌代谢性疾病疾病等重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重点搭建健康医疗数据、成果转化等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注重中西医结合,打造协同创新网络,研究制定临床研究标准规范,开展高水平科技攻关和国际合作,培养领军人才和团队,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整体提升本领域疾病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建设目标。根据我市卫生健康发展需求,结合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医学技术创新中心规划布局,遴选一批临床需求急迫、专项技术优势突出、团队带头人行业影响力大的优势学科,通过支持协同网络建设,引导依托单位加强整体布局,优化人才与技术等资源配置,到2025年底,建设15个左右创新能力、诊疗技术水平和解决疑难问题能力均处于市内领先的市级临床诊疗研究中心。每个临床诊疗研究中心须有明确的临床研究方向,合理的临床研究团队,且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

    (四)建设一批市级科研平台(医学重点实验室、研究所)

        1. 功能定位。面向医学学科发展前沿领域,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研人才,开展国内外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具备开放共享先进创新资源的科学研究平台。

        2. 职责任务。以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增强科技人才储备和提升我市医学科研创新能力为目标,面向我市医疗行业发展需求,以解决重大医学科研需求为使命,打造一批具有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研究、临床应用研究的平台,以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增强关键性、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能力,引领带动学科和领域发展。

        3. 建设目标。根据我市学科发展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自主创新和协同创新能力为目标,遴选一批学科特色突出、研究方向和目标明确、特色鲜明的研发平台(实验室、研究所)。到2025年底,建设15个左右的市级医学重点实验室,并积极向省卫健委、市科技局进行推荐;建设50个左右的市级医学研究所。每个市级科研平台应具有一定规模的研究场所和较好的研究条件,研究团队结构合理,研究方向明确,能够突出本领域市内先进水平或地方特色,有较强的创新和研发能力,承担并完成了省市重大科研任务,拥有一定数量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等科技成果转化效果明显。

    三、组织实施

    (一)实施周期。本周期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2025年。各类项目依据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现有基础,按照工程总体规划,分阶段、按计划、有序实施。

    (二)实施范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含军队、科研院所、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资金补助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对评审认定的市级研究型医院(含建设单位)、市级临床诊疗研究中心和医学重点学科、医学重点实验室、研究所等平台类项目,按照一次立项、分类资助、持续支持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科研项目按照年度立项计划进行补助。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给予政策上和资金的支持。

    (四)优先条件

        1. 对市级研究型医院,优先考虑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依托单位和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为B 及以上的医疗机构。

        2. 对市级临床诊疗研究中心,建设单位优先考虑从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公共卫生研究院中推荐。其中:对已获国家和省级临床诊疗研究中心(含进入国家临床诊疗研究中心遴选答辩单位)、已布局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或者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依托的重点疾病所在学科,直接命名为市临床诊疗研究中心。

        3. 对省、市级医学重点学科,优先考虑具有明显专科特色和优势(进入国家专科排名前100或提名的临床专科)、且科技实力较强(科技量值排名在全省前20位)的学科。其中对已获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称号的,直接命名为市医学重点实验室,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将该项工作纳入《洛阳市十四五公共卫生体系和全民健康规划》,并与国家、省区域医疗中心、国家、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规划相衔接,建立经费持续投入机制,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加强对临床研究及成果转化尤其是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扶持力度。在项目管理中注意保护知识产权和医疗数据安全,倡导科研诚信。项目依托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推荐申报省重大科研创新平台建设、科研项目立项及其成果奖励、产学研医合作、科研资源共享等方面对实施项目予以政策支持。

    (二)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建立项目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奖励,以充分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对各类项目实行年度信息报告、中期考核和期末验收制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导向性、实效性。对期末未能完成项目合同任务要求或出现重大过错、受到处罚的建设单位,退出工程项目序列,同时取消相应的财政补助资金。

    (三)强化项目依托单位责任。所有项目依托单位须承诺并落实医院和学科建设经费。项目确定后,相关医疗卫生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推动建设项目有序实施,并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的考核评估。各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恪守医学伦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科研、诊疗和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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