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洛阳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职业病防治机构、人员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在全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依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豫卫职健函〔2022〕4号),现就开展全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选拔骨干参加全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全面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工作策略,不断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持续推动我市职业健康工作创新发展。
二、活动目的
调动各级、各类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队伍学习、工作热情,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理论素养和实践技能,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促进全市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内容
以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专业技术基本理论、知识、技能为岗位练兵和大比武主要内容,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划、指南和相关专业书籍等。
四、参加对象
全市职业健康领域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有关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各县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机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五、实施步骤
(一)练兵阶段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所涉及的职业健康工作内容,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引导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活动内容和参考书目进行强化学习,全面掌握专业理论知识、有关标准、操作规范和方法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竞赛阶段
1.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此次只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理论考试。参加全省理论考试、技能操作、知识竞答等比武的人员由市疾控中心确定。
2.参赛人员。每个县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选取2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理论考试。
3.竞赛形式。职业健康检查理论考试为闭卷考试,设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简答题等题型,满分为100分。
4.竞赛流程。各县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集中进行理论考试。
5.结果评定。个人成绩为理论考试成绩,团体成绩为2名参赛人员成绩之和,对个人、团体成绩前3名的,给予通报表扬。同时,本次活动设优秀组织奖3个(取得单项成绩、团体成绩前三名的县区)。
六、时间安排
7月20日前,市卫健委制定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确定参加全省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职业病诊断参赛选手。各县区疾控中心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确定参加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比武人员。
7月底前,全市职业健康领域相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全面开展岗位练兵和比武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操作,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
8月底以前,组织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大比武活动,同时选拔参加全省职业健康检查比武的人员。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为主办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承办单位。成立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部署、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
(二)奖惩激励。对于在全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单项、团体前三名成绩的个人、单位,在进行通报表扬的同时,优先在省“职业健康达人”创建活动、年终通报表扬时进行推荐。
(三)培训演练。各单位要针对工作中知识和技能的薄弱环节,积极进行培训和演练,可采取自学、集体学习等形式,突破业务技能瓶颈,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附件:2022年河南省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学习参考书目
2022年洛阳市职业健康技能竞赛活动学习参考书目
一、公共基础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4号,2018)
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5〕92号)
3.《职业病分类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4.《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224-2010)
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专业参考书目
1.《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5号,2007)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6号,2021)
3.《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2019)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令第49号,2012)
5.《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GBZ98-2020)
6.《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
7.职业病诊断标准(包含10大类132种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