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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洛阳市职业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1    文章来源:自拟    字体大小:【 特大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2022年洛阳职业健康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卫职健〔20224

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伊滨经开区卫生健康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属以上企业、城市区三级以上医疗机构

         现将《2022阳市职业健康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辖区职业健康工作实际,突出工作特色,细化具体措施,认真筹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

 

 

                                                                                                                                                                                                                     2022年3月21日


2022年洛阳市职业健康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全市职业健康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健康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以加强党的建设为统领,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深化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工作策略,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大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推动职业健康工作创新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职业健康与疫情防控,及时将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传达到用人单位,督促用人单位将疫情防控作为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工作,健全工作机制,从紧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二、健全完善职业健康监管责任体系

    清醒看待职业健康工作积累的问题、遗留的隐患,切实强化政治责任、忧患危机意识,通过积极工作化解矛盾、消除隐患。一是持续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队伍。加强县区职业健康监管、技术服务队伍建设,鼓励独立设立职业健康监管股室;巩固落实国家、省卫健委关于县区疾控、卫生监督机构独立设置职业健康科室的要求,理顺医疗机构放射卫生防护监管职责,建立与辖区经济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职业健康监管机构、队伍。二是完善监管责任体系。推动监管责任体系实质性向乡(镇、街道)延伸,明确政府、主管部门职业健康工作责任,加强基层卫生监督协管职业健康业务培训,消除乡(镇、街道)监管空档。三是贯通监管网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机构、队伍,探索完善教育培训、保留稳定、跟踪培养措施,贯通市、县区、乡(镇、街道)、用人单位的“四级监管”网络。

         三、扎实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突出矿山建材、使用有机溶剂、金属制造职业病危害严重领域,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一是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对辖区企业全面摸排核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100%。完善辖区职业病危害企业数据库,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放射性危害因素为重点,督促用人单位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治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年底前,各县区完成专项治理企业数量不少于30%。二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评估。按照省统一部署,分别选取用人单位参加省、市职业病危害防治现状评估,各县区参加市职业病危害评估的用人单位不少于30家(市属以上企业参加市组织的评估,参加省、市评估的用人单位不得重复)三是煤矿职业病危害重点整治。针对煤矿领域职业危害严重、职业病高发、管理薄弱的实际,开展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煤矿企业职业病高发势头。四是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专项整治。充分发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放射工作和储存场所检测、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评价和验收落实情况实施精准监督指导督促用人单位落实源头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支撑能力

         牢固树立从严执法是最好服务的意识,坚持公正、文明、规范、廉洁、严格执法,着力破解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难题,为职业健康各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支撑。一是落实监督执法责任制。贯彻落实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豫卫监督〔2020〕7号)要求,强化落实各县区卫健委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卫生监督中心(所)具体落实的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通过严格执法倒逼职业健康基础工作落实二是解决监督执法实际困难。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执法装备标准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9〕670号)要求,持续加强县区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机构、队伍、能力建设,解决执法人员、装备、车辆配备等难题,着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三是实施分类监督执法。按照省卫健委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洛阳市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卫职健〔2022〕3号)安排要求,扎实推动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工作。四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依法规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行为。

         五、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

        认真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文件)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一是提升技术服务能力。推动市、县区疾控中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职业病危害监测能力提升,市、县区两级疾控机构基本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标准。二是加强技术服务队伍建设。科学统筹、认真组织参加省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健康检查主检医师业务培训,加强培训人员跟踪管理、培养使用;精心安排参加省职业健康技术练兵、比武活动,加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防护专家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职业病防治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三是探索创新技术服务方法。鼓励指导小微企业相对集中的县区(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探索聘请第三方机构、职业卫生专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联合托管等方式,提升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能力。四是加强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5月份,组织全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质量控制培训。严格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质量控制,职业病诊断机构质控率100%,职业健康检查质控率不低于60%。规范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信息系统信息上报,开展技术服务质量控制考评质控率100%。五是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按照省卫健委明确的任务和标准,高质量实施职业病防治项目,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六是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加强尘肺病康复站建设,推动尘肺病康复站规范化、长效化持续运行。

         六、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

       一是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加强职业健康经常性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参与职业健康工作的社会氛围开展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在偃师区举办市“《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第三届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二是开展健康企业建设活动。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引导、鼓励用人单位将健康理念融入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培育省级健康企业不少于30家、市级健康企业不少于100家。三是开展争做“健康达人”活动。组织开展第二届争做“健康达人”活动,培育推荐省级“职业健康达人”不少于20人、优秀组织单位不少于2家,市级不少于100人、优秀组织单位不少于10家

          七、做好职业健康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职业病诊断机构能力建设。提升职业病鉴定管理机构业务水平,确保诊断鉴定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积极防范化解职业病风险事件。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回应和处理劳动者有关职业健康来信、来访、来电,加强政策宣传教育重点职业病风险评估舆情研判,及时回应劳动者合法诉求,化解负面舆情风险三是做好女工、病困职工保护工作。督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力资源、工会等部门建立信息沟通、协调配合机制,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保护、困难职工妻子免费“两癌”筛查、住院治疗职业病人的慰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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