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市为什么要制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办法?
答:在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的伤残或死亡,不仅给独生子女父母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而且也同样面临着养老和生活照料困难等许多现实问题。为积极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卫健委提出了探索建立特殊困难家庭老年护理补贴制度开展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做出了“对独生子女意外伤残、死亡且女方年满四十九周岁的夫妻,在生活确有困难或者住院期间可以发放护理补贴”的规定。基于此,我市决定,从2022年起,为我市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的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住院护理补贴。
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内容是什么?
答:该项保险是政府为符合国家认定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购买的商业保险。当被保险对象因病或意外住院,由承保商业保险机构(以下称简称保险公司)给予每天不低于150元的住院护理补贴,一年(保险年度)累计不超过90天。
三、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对象是:具有洛阳市户籍,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一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二是女方年满49周岁(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须年满49周岁);三是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子女;四是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残疾;特别说明,2016年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实施后有生育行为的,不属于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对象。
四、如何申请领取住院护理补贴?
答:被保险人因病或意外在乡镇卫生院和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进行疾病治疗(不包含康复、矫正性治疗)的,在72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或者直接向保险公司的业务联系人员报案,并按要求提供住院证、医院加章的住院诊断、费用结算清单、结算票据、病历复印件以及异地就医转诊手续等材料。经审核符合住院护理补贴条件的,保险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将住院护理补贴金发放到保险对象指定账户。
原文链接: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