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卫〔2022〕6号
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洛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规定要求,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对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就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加分的通知(洛人口〔2010〕25号)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有关内容的通知(洛人口〔2013〕2号)
(三)关于完善洛阳市部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政策的通知(洛卫〔2015〕88号)
(四)关于实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通知(洛卫〔2015〕132号)
(五)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洛卫指导〔2018〕1号)
(六)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洛卫〔2018〕36号)
(七)关于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洛卫老龄〔2020〕2号)
(八)关于落实基层医务人员激励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洛卫基层〔2020〕7号)
(九)关于印发《〈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补贴保险办法〉和〈洛阳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殖技术补助办法〉》的通知(洛卫〔2021〕55号)
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洛阳市实施医疗纠纷责任保险若干规定》通知(洛卫〔2010〕3号)。
(二)关于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通知(洛卫疾控〔2010〕18号)
(三)关于印发《洛阳市医疗质控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洛卫医教〔2015〕12号)
(四)关于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的通知(洛卫〔2015〕64号)
(五)关于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促进社会融合的实施意见(洛卫〔2016〕106号)
(六)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通知(洛卫〔2017〕69号)
(七)关于建议完善老年患者就医绿色通道的通知(洛卫〔2017〕95号)
(八)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卫办〔2017〕56号)
(九)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洛卫〔2018〕19号)
(十)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洛卫〔2019〕73号)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