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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0    文章来源:    字体大小:【 特大

        2022年,市卫健委在洛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卫健委的指导下,依据《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公平公正文明执法,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推进健康洛阳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市卫健委党组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一)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统一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全年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1次,借助学习强国、公务员网络学院组织专题学习3次,利用党组会、委务会组织集体学习6次。一年来,通过学习培训,引导机关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切实为保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年度内委党组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2次,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并完善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下发了《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方案》,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要负责人围绕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进。

        二、坚持服务优先,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理念

        (一)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承接省级权限。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向郑州市洛阳市和郑州航空港区经济综合实验区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20219号)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向洛阳市移交3项省级管理权限的函》(豫卫审批函〔20221号)要求,全面承接三级医疗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等7项权限,年度内累计办理承接审批事项51件。二是主动放权赋能。将包括二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及核验等8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许可、备案、服务、监管)下放各县区,进一步扩大县区经济社会发展自主权。组织实地调研,对下放权限进行跟踪,指导县区顺利承接平稳运行,确保放得下接得住。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年度内办理适用告知承诺制业务169件。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审批服务。以方便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压时限、缩环节、减前置、优流程,持续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便捷化。编制卫生健康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和网上办事流程,实现了同一事项系统内市县(区)同质化办理。授权即办,将不涉及现场核查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等63项明确为即办事项,授权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现场办理。推行容缺受理 承诺,对申请人缺少非重要材料,先受理后补正,压缩审批时限,方便办事群众。全年市卫健委本级办理政务服务事项4296件,行政许可3916件,承诺时限内办结率100%。二是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根据《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意见》(豫市监〔202249号)要求,印发《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机制的通知》,明确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审查责任、审查程序和审查机构,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流程,完善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机制。开展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自查清理,对标国家发展改革委通报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组织了自查自纠。全年累计审查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160个,不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155个,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5个,均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

        (三)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依法科学实施决策。年度完成决策事项0件,未发生因决策失误被追究责任等情况。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年度清理本委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保留9件,废止失效11件;清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提出保留意见5件,提出废止失效意见5件。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对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依据评估结果提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建议。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修订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制度,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充分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法律顾问累计参与委机关行政诉讼5次、法制审查106次,有效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三、坚持规范用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结合卫生健康法律法规修改废止情况,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综合运用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流程、救济渠道、监督方式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执法信息。二是坚持行政执法全程留痕。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落实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执法制度,确保程序合法、文书规范、决定正确、送达及时。依据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实施现场调查、听证、现场核查、查封扣押、强制执行、送达等重点执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行政执法全过程客观准确、依法规范,切实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严格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编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和审核事项,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坚持严格审核,审核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81起,纠正适用法律错误1起。

        (二)积极创新执法形式。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社会效益,全面推行三个制度一个试点。一是推行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防控制度。为提高执法质量,帮助行政相对人减少违法风险,梳理编制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累计公布违法风险点19个,其中高风险点6个、中风险点8个、低风险点5个。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依据我市颁布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结合省卫健委公布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梳理编制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免于处罚清单、从轻处罚清单、减轻处罚清单和不予实施强制清单,确定免于处罚事项清单19项、从轻处罚事项清单4项。三是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评价制度。为推动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依据量化分级管理情况,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进行量化评分、分类监管,进一步激发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的内在动力。2022年,全市参与信用评价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158家,其中A75家,B81家,C2家,D0家。四是探索职业卫生分级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全市确定试点单位737家,开展试点培训29次,培训人员1088人(次)。

        (三)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调整后市卫健委本级现有行政许可1692项,行政处罚277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11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给付2项、其他职权7项。二是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及时。本年度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5件。三是严格法制审核。全年审核行政处罚81件、政府合同25件。为提高法核质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建立了法律顾问工作台账,保证法律顾问及时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决定、政府合同等法制审核。四是强化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年度审核,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和公共法律培训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并结合人员退休等情况,调整执法人员16人,注销行政执法证16个。依据要求就年度审核情况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报告。五是严格案卷评查。依据评查方案,合计抽取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执法案卷65份,涉及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五大专业,评审小组对照《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评出优秀案卷10份,评查结果向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作了通报。组织参加了省、市案卷评查,《某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合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等案》被评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某医院临床用血运输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案》等5份案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卷,《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涧西分公司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案》被评为全市优秀案卷。六是执法监督制度健全。印发《洛阳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行政执法案例指导等制度,规范了行政执法监督程序;围绕行政执法监督职权、监督范围和监督事项,编制了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确定监督权项15个、监督权子项44个;利用调研、检查工作等时机对各县区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提高了基层依法办案意识,纠正了行政执法中的各类违法行为。

        (四)卫生健康执法成效明显。一是专项执法检查压茬推进。开展医疗乱象整治工作专项检查,年度内全市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865户次,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145件,无证行医案件15件。开展传染病防治专项检查,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467户,查处违反医疗废物处置规定案件109件、违反消毒隔离规定案件192件。开展公共场所专项检查,检查公共场所单位7000余家,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违法案件225件。开展职业卫生用人单位专项执法检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 888 家,共办理案件54起。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执法检查,检查医疗美容服务机构74家,查办违规医疗美容案件10起;检查美容美发机构580余个,查处1起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案件,拆除公共场所涉嫌非法医疗美容宣传内容的宣传广告17块。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互联网+监管,全年完成省抽双随机任务1232件,合计查办案件107,案件查处率为8.7%;完成市抽任务317件,抽取比例15-20%,抽检结果公示率 100%。市本级办理行政处罚案114件,其中简易程序33件,普通程序81件,罚款金额695468元。

        四、坚持纾困解难,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依据《洛阳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精神,建立提案办理工作台帐,层层分解任务,压实工作责任。2022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0件,主办16件;承办市政协委员提案35件,主办26件,提案办理率、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要求,应公开尽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全年通过网站公开信息468条,全文电子化率100%。新媒体平台累计发布信息3443条,总阅读量5109万。公开规范性文件10件。三是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年度内受理申请1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二)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全年累计办理来信来访93次、办理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网上信访事项182件,受理电话投诉186次、网民诉求事项3160件、洛阳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系统诉求办理工作7706件,主动化解信访积案36件。二是加强规范复议应诉工作。印发《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方案》,规范复议应诉工作程序,明确工作重点和落实责任。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胜诉5件,主要负责人出庭率100%;作为被申请人,被复议4起,复议机构决定驳回申请3起、复议终止1起。

        (三)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结合疫情防控,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建设,修订《洛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13支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储备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开展了黄金24小时应急处置实战演练、医疗机构防汛应急演练、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演练等各类演练,有效提升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度,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成效显著,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联合执法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全市卫生健康执法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还需进一步巩固。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以创建法治示范单位为契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发挥党组(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二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三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进决策后评估制度落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三统一制度和后评估制度,及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四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扎实做好互联网 监管。严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动态调整检查事项清单,确保清单覆盖率、子项清单完成率继续保持在全市前列。五是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突能力。六是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制度、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制度和考核督导制度,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积极化解信访积案。加强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的裁判和判决。七是积极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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