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划财务审计工作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3-13    文章来源:    字体大小:【 特大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度部门预算

二〇一九年三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内设22个职能科(室)和洛阳市中心血站、洛阳市计划生育协会、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洛阳市医学会、洛阳市中医学会、洛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洛阳市医疗器械管理修配所、洛阳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洛阳市第一中医院、洛阳市直机关第一门诊部、洛阳市直机关第二门诊部、洛阳市临床检验中心、洛阳市保健委员会、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洛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洛阳市洛硅医院、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2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规划,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疗卫生保障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
2.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按照职责分工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制定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国家医改试点相关工作。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负责协调处理改制医院遗留问题,负责卫生发展资金账户的资金审核上报等工作,负责改制医院对外合作、资产管理等工作。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参与实施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提出我市国家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建议。
8.制定全市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9.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开展信息分析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机制。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措施、投入到位情况;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机制,提出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
11.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3.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完善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
15.组织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工作。
16.组织推进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推进全市居民健康、出生、预防、医疗、保险等信息资源共享,参与国家、省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17.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8.承担全市保健工作宏观指导和在洛阳市召开的国际性、国家和省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9.负责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0.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1.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22.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洛阳市卫生计生委预算单位构成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27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具体是:
1.洛阳市卫生计生委(本级)
2.洛阳市中心血站
3.洛阳市计划生育协会
4.洛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5.洛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6.洛阳市医学会
7.洛阳市中医学会
8.洛阳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9.洛阳市医疗器械管理修配所
10.洛阳市卫生干部进修学校
11.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12.洛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13.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14.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
15.洛阳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
16.洛阳市精神卫生中心
17.洛阳市第二中医院
18.洛阳市第一中医院
19.洛阳市直机关第一门诊部
20.洛阳市直机关第二门诊部
21.洛阳市临床检验中心
22.洛阳市保健委员会
23.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
24.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5.洛阳市紧急救援中心
26.洛阳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7.洛阳市洛硅医院
28.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第二部分 洛阳市卫生计生委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总计75503.83万元,支出总计75503.8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957.4万元,增长106.6%。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人增资;二是上级提前告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资金较上年增加32001万元,增长1681.61%;三是新增“恢复公益性医院所需资金”3528.38万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IDC机房托管经费”24万元、“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工作经费”10万元等;四是因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恢复公益性和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标准提高及享受对象变化等,市级配套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如“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增加777.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增加453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资金增加773.34万元等。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合计7550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463.69万元;代管资金7872万元;上级提前告知转移支付33904万元;部门结余结转资金264.1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支出合计75503.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74.76万元,占17.58%;项目支出62229.07万元,占82.4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463.69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780.44万元,增长30.29%。主要原因:一是正常增人增资;二是新增“恢复公益性医院所需资金”3528.38万元、“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IDC机房托管经费”24万元、“市纪委派驻机构纪检工作经费”10万元等;三是因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洛阳市第二中医院恢复公益性和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标准提高及享受对象变化等,市级配套专项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如“市属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补助”项目增加777.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项目增加453万元,计划生育家庭奖(特)扶资金增加773.34万元等;政府性基金收支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463.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45.5万元,占0.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9.49万元,占4.03%;卫生健康(类)支出31460.15万元,占94.01%;住房保障(类)支出608.55万元,占1.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40.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63.54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同。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相同。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0.08万元,比2018年减少10.58万元,下降14.97%。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43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我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7.10万元,下降13.02%。原因是洛阳市财政统一压缩了全市2019年一般性项目预算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2.6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9年预算较上年减少3.48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一是洛阳市财政统一压缩了全市2019年一般性项目预算支出;二是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不断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严格落实接待审批制度,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从而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71.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与2018年下降0.2%,主要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3832.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2.14万元,占94.78%;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万元,占5.22%。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市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洛政〔2011〕99号)要求,2018年,我委对30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5832.28万元。其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纳入洛阳市财政重点评价项目,涉及资金455万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纳入洛阳市财政运行跟踪监控项目,涉及资金1632.24万元。2019年,我委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75503.8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510.34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71.4万元;支出项目共298个,支出总额62229.07万元。预算支出100万元(含)以上项目56个(包括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资金项目15个),支出总额60922.11万元(包括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资金338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期末,我委固定资产总额225803.22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78076.38万元、车辆3294.8万元。共有车辆20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6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1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1辆、其他用车13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8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6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19年我委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六)其他情况说明
2018年10月29日,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第二部分…八、其他重要事项…(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39.93万元”,若该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以公用经费计算,则为278.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洛阳市卫生计生委2019度部门预算表




版权所有:洛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豫ICP备06000476号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政和路9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楼7楼 网站标识码:4103000028

豫公网安备 410311020002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