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宁县卫生健康委申请,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和《关于印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专家共识(2021年版)》,洛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组织省级专家、市级专家对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评审结果显示,洛宁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3月20日至3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洛阳市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王增洁 联系电话:0379-6332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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