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栾川县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质量,1月13-14日,栾川县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对栾川县城关镇、栾川乡22家托育机构的卫生评价工作。 此次卫生评价工作分别从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食堂管理、人员资质、保健室、隔离室管理和保健工作十项制度及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同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对托育机构卫生评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为广大幼儿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和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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