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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7-01-17    文章来源:洛阳卫生计生委    字体大小:【 特大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向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一式两份,夫妻双方分别持有;丧偶或离婚的可以一方向其户籍地申请。
(一) 女方或双方具有本省户籍,2016年1月1日以来,未再生育子女的夫妻;
(二)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
(三) 夫妻未生育而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两个及以上子女,而只存活一个子女且女方未满49周岁的;
提供材料
(一)申请人及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二)申请人婚姻生育状况证明;
(三)夫妻近期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丧偶或离婚的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二张)。
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登记表;
(二)单位、村(居)委会负责核实;
(三)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办理、登记、年审;
发放时间
符合条件、证件齐全的,即时办理;对有举报或事实不清的,1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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