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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制度

 发布时间:2017-01-17    文章来源:洛阳卫生计生委    字体大小:【 特大

发放条件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只生育一个子女,按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二)独生子女未满18周岁;
(三)通过卫生计生部门每年组织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对象年审。
资金来源
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发放,从单位职工福利费列支;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工商户、农村居民由县(市区)财政负担。
发放标准
每人每月20元,每年7月底前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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