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照片3张。
二、医师执业注册(超期注册)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照片3张;
4.特殊情况:
①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后2年内未注册的、中止医师执业活动2年以上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还须提交由三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以上的医师执业培训及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②因《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情形消失的申请者,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三、医师执业注册(助理升执业)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与《医师资格证书》同底版照片3张;
4.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申请换发新证的,还须提交原《医师执业证书》(由注册机关收回)。
四、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地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五、医师执业注册(军队变入地方)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军队出具的变更材料显示已收回的不再提供);
3.军队出具的变更材料;
4.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六、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
1.《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一式2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以下材料中的任何一种:
①同一类别其他专业高一层次学历证书及原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同一类别其他专业经三级医疗机构系统培训或专业进修合计满2年的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七、医师执业注册(多机构备案)
1.《医师多机构备案申请表》一式2份;
2.《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八、医师执业注册(离职备案)
1.《医师离职备案报告表》一式2份;
2.《离职备案医师情况汇总表》(同时备案多人时提供)。
九、医师执业注册(注销)
1.《医师注销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医师执业证书》原件;
3.注销注册原因的相应材料;
4.《医师注销注册情况汇总表》 (同时注销多人时提供)。
十、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
1.《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申请书》一式2份;
2.邀请或聘用单位聘用书以及协议书;
3.经过公正的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
4.经过公正的外国行医执照;
5.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
6.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十一、台湾医师来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1.《台湾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
2.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3.台湾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复印件;
4.台湾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原件;
6.无刑事犯罪的证明原件;
7.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台湾医师签订的协议书原件;
8.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十二、香港医师来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1.《香港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
2.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3.香港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复印件;
4.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原件;
6.无刑事犯罪的证明原件;
7.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香港医师签订的协议书原件;
8.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十三、澳门医师来内地短期执业许可
1.《澳门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表》;
2.与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医学专业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3.澳门医师的行医执照或者行医资格证明复印件;
4.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近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证明原件;
6.无刑事犯罪的证明原件;
7.大陆聘用医疗机构与澳门医师签订的协议书原件;
8.近6个月内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十四、港澳台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
1.《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执业证书补发申请表》;
2.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或损毁证书。